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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过程中有权(在审判过程中有哪些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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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军队律师有权直接向其发问的人员有

1、(1)、发问权。即在庭审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律师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或者被告人发问的权利。 (2)、质证权。

2、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有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有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

审判过程中有权(在审判过程中有哪些情形之一)-图1

3、(一)建筑物所有权单位(开发商、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查阅建筑物档案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查阅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能证明与该建筑物所有权有直接联系的有效原件。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从事如下活动?()。D...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 )。 A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B请求重新勘检 C请求调取新的物证D请求重新鉴定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过程中有权(在审判过程中有哪些情形之一)-图2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开庭期间法庭有权利说出被害人的身份吗

1、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 诉讼 。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 一审 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开庭时原被告均有权知道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情况。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3、刑事案件开庭会通知被害人家属,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审判过程中有权(在审判过程中有哪些情形之一)-图3

4、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被害人出庭的权利及法院通知被害人出庭的义务。实务中通常把被害人视为检察机关一方的证人,这种做法实质上忽视了其当事人的地位,损害了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

5、诈骗案件法院开庭时一般不会通知被害人,可能因为没有被害人的联系电话或者被害人已经委托了辩护人。我国法律仅仅规定法院在确定开庭日期后传唤当事人,并且在案件宣判后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被害人属于当事人范围之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审判过程中有哪些情形之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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